关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共三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鄂纪发【2018】10号)、《中共三江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校党宣字【2018】10号)以及学校2018年11月理论学习安排,结合前段学习状况,拟对全校各单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九大精神统领学校各项工作,以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十九大各项战略部署在学校落地生根。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15日---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工作部署和落实状况,是否做到让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网络、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进灵魂。
2、检查各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研讨状况,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宣讲、带头贯彻,做到逐字逐句地学、结合实际地学。
3、检查各基层党支部(含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学习活动(如宣讲报告会、主题党团日活动、座谈会、征文、演讲等)开展状况,党员师生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等方面是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方式及步骤
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整体总结与现场抽查相结合。学校将组织力量,深入到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听取专题汇报,实地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图片资料及宣传报道状况等,并进行随机访谈。
五、结果及运用
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反应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周密、措施得力的二级单位党组织及有关个人,及时宣传推广;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直至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